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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收聽
 
時間:2009/12/9 11:36
撰稿‧編輯:呂采千   新聞引據: 採訪


法務部長王清峰(資料照片)

  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表示,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死刑,目前有43名死刑犯。為了達成逐步廢除死刑的目標,法務部已成立研究推動小組,希望台灣能與國際人權接軌,落實人權的保障。


  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台灣也將在這一天實施「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彰顯台灣對人權的重視及落實。法務部也根據這兩項公約檢討各部會違反人權的規定及缺失,各部門從撫恤金的發放、羈押法的實施、收容所的規定、手銬戒具的使用、工會組織到國土開發等,逐一被檢討,若有違失就被要求改進。

  其中,最受到法務部重視的是死刑執行的問題。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死刑,死刑犯已累積到43人。她指出,廢除死刑或採替代方案是既定政策,最終要以保障人權為目標。王清峰說:『(原音)(記者:死刑部分?)我們已組成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這是既定政策。(記者:國內還是有人反對廢死刑)有人反對的,我們有做過問卷,如果有終身監禁來替代死刑,也有百分之50以上的人贊成。』

  王清峰強調,全世界只有25個國家實施死刑,有138個國家已廢除或不執行,台灣要與世界接軌,朝廢除死刑或者不執行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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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無言  於2009/12/9 下午 05:14:40

滿口仁義道德的傀儡部長...唉...
版主回覆:

謝謝留言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09/12/9 下午 05:26:32

被害人的人權呢?
版主回覆:

謝謝留言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09/12/10 上午 12:31:18

可以跟監察院檢舉法務部長瀆職嗎? 中華民國法律是廢了嗎? 既然廢死跟相關配套法令還沒制定,就應該依照現行法令執行死刑才對得起受害者家屬..怕有誤判怎麼不去思考司法制度的改革?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謝謝。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09/12/10 上午 09:02:44

只會保護罪犯! 是法務部還是法誤部!?請遵重被害人人權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謝謝。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09/12/10 下午 01:09:15

受害者的人權死了就沒了嗎?受害者的家屬情何以堪啊?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留言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為元  於2009/12/10 下午 05:12:28

部長瀆職! 請問依據哪個法條可以故意不執行死刑的?監察院睡著了嗎? 不打老虎了嗎?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留言,謝謝。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09/12/17 上午 02:37:26

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性。必要且重要。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留言,謝謝。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10/1/27 下午 07:18:30

看了王清峰故意不執行死刑真的很生氣.我想檢舉她瀆職,請問有甚麼管道?使直接去電監察院嗎? 要怎麼舉證? 要具名嗎?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留言,請上監察院網站,內有陳情信箱可供參考。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施梓山  於2010/1/29 下午 02:51:06

本人為臺灣的治安感到無比憂心,我相信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被判死刑是一件不容易之事。望法務部長對於死刑的議題能夠三思。
版主回覆:

謝謝留言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10/3/10 下午 01:43:03

臺灣治安已經夠爛了.還要廢除死刑.將心比心.如果受害人是王清峰最為重要的家人.她做何感受.罪大惡極之人.就因該要讓他(她)得到應有的結果.否則叫那些被害家屬情何以堪.
版主回覆:

謝謝留言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無奈的臺灣人  於2010/3/11 下午 06:02:55

為何要與世界接軌就要廢除死刑死刑是為了給家屬一個交代也是給社會的一種安全感沒了死刑=善良的人沒有人權(廢除死刑不是為了人權嗎?)死刑犯為何有人權?敢做就要承受一切後果個人認為死刑犯是沒有人權的因該要公開處刑或是讓他痛苦的死這樣才有正義不然正義這兩個自乾脆消失算了不用為了這個善變的世界就要改變自己國家的正義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留言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10/3/11 下午 08:22:49

只顧自己的想法不顧他人想法就是會有這些人社會才會這麼亂要下臺就下臺要地獄就地獄難道被害人就死的應該沒有法律的社會根本就動盪不安人民根本就無法安定的生活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留言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10/3/12 下午 03:01:11

真可笑的人權觀!!!少數壞人的"人"權竟然高高放在千千萬萬善良百姓的人權之上 每當看到前科累累的累犯又繼續犯案強姦殺人的新聞時 我都心痛無比 善良百姓的人權究竟被放在哪裡? 死刑的繼續存在及執行除了還受害者一個公道外 最重要的也是給多數善良百姓的一個安全安心的生活環境 試問有誰願意和曾經殺人放火強姦過的人當鄰居嗎 王清峰女士別光會說好聽話 就請妳把一些強姦殺人放火的通通接去你家當鄰居嘛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留言

RE:43名死刑犯未執行 王清峰:將修法護人權

未署名 於2010/5/3 上午 11:54:57

執行死刑犯的家屬說執行太快太草率,未能見最後一面,令人錯愕.那被害人家屬有見到自己親人最後一面嗎?廢死聯盟還出來說一堆鬼話,要將心比心啊
版主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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